
佛山市禅城区启智学校章程
时间:2017-11-01
佛山市禅城区启智学校章程
(本章程于2016年1月21日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)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,深化教育改革,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公办学校章程建设相关要求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佛山市禅城区启智学校,是一所全日制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,隶属于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。本校经登记批准,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。
第三条 办学宗旨: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九年义务教育。
第四条 业务范围: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负责对智力障碍、自闭症、脑瘫和多重障碍儿童少年进行基础文化教育、康复训练、义务教育,组织实施国家课程计划、承担特殊教育学校教学和教科研改革、师资培训,学校规范建设和管理等。
第五条 学校理念:
办学理念:为每位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
校训:适应、成长、自强、自立
校风:做更好的自己
教风:尊重、赏识、合作、支持
学风